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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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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问答-功修-斋戒-判例002 - 什么情况下允许孕妇和病人在莱麦丹月不封斋?需要补斋和罚恕?还是只出罚恕?
   
 
 
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尊名  
 

问:

 尊敬的穆罕默德•拉提布•纳布鲁斯博士,愿安拉慈悯您,使您平安吉庆!
 我们真心地感谢您的这个有益的网站,希望您能给我们解答这个问题:在吉庆的莱麦丹月,我的妻子生病了,主治医生让她不要封斋,因为她还是孕妇,所以她整个吉庆的斋月只封了两天斋,关于这个问题,我读了听了很多不同的判例,有的说:她在生产之后应该还补失去的斋并且出罚恕;有的说:只需还补失去的斋戒;有的说:她只需出罚恕,二月份她就要生产,之后又要哺乳,希望您给我们解答。
 祈求安拉因您对我们的付出赐您美好的一切!

 

答:

 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尊名,愿安拉的祝福和平安在我们的领袖诚实、守信、可靠的穆罕默德,之后:
 尊敬的兄弟,愿安拉的平安、仁慈和吉庆在您上!
 希望能使您受益,您的问题的答案如下: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在莱麦丹月开斋的问题,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学者们之间都是有分歧的,一般都把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归到病人的律例里,如果她俩担心封斋会对自己不利,那么可以开斋,之后还补;如果担心封斋对胎儿或婴儿不利,那么也可以开斋,过后还补并交罚恕。正确的证据侧重的说法是: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如果开了斋,那么她俩只交罚恕就可以,不需要还补,罚恕是根据开斋的天数每天给一个穷 人一天的食物,部分证据:
 由艾乃思•本•马立克•卡尔比的传述:他说:穆圣(愿主福安之)说:

“安拉给旅行者取消了一半的拜功,对旅行者、哺乳的妇女及孕妇取消了斋戒”

(艾布达乌德、铁密吉、伊本•马札收集的正确的圣训)

 由伊本•安巴斯的传述,他说:经文对孕妇和哺乳的妇女的特许给予了肯定:

“难于斋戒者,当纳罚恕,即以一餐饭,施给一个贫民”

(黄牛章 第185节)

 艾布达乌德和其他人收集的正确的圣训:

“在赖买丹月里,如果孕妇担心自己的健康,哺乳的妇女担心她的孩子,他说:‘她俩开斋,并且每天给穷人一天的食物,她俩不需要还补斋戒’”

(太白里收集的圣训,传述系统符合伊玛目穆斯林的条件,是正确的圣训)

 根据正确的传述,由伊本•欧麦尔的传述:他怀孕的妻子问他(关于此事),他说:你开斋,并且根据开斋的天数每天给一个穷人食物。
 由纳菲尔的传述,他说:伊本•欧麦尔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古莱氏人,她怀孕了,在莱麦丹月她口非常渴,伊本•欧麦尔命令她开斋,并且每天给一个穷人食物。
 伊斯兰的容易和判例的人性化体现在照顾肩负生产和哺乳的妇女的切身利益。女人的一生近一半的时间是在怀孕、哺乳、月经、产血中度过,如果她开了斋,让她还补,就像病人和旅行者一样非常的困难,因为长年累月的攒的非常多,所以不需要还补,孕妇和哺乳的妇女的斋戒有特殊的律例,她就像长时间生病的人和封不了斋的老人一样,不需要还补,只出罚恕就可以,公正、慈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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